悠遊記名卡申辦說明
壹、產品說明
一、第Ⅱ代悠遊卡。
二、增加「掛失」功 能,卡片遺失後可退還餘額。
三、藝術大師設計,首張半透明的藝術悠遊卡。
四、卡片將內建民眾身分證號碼,卡片背面附有簽名條。
貳、產品價格:150元/張
參、申辦票種:普通票種
肆、申辦地點:
捷運台北車站客服中心(台北車站六號出口進地下一樓,誠品
書店旁)
伍、申辦時間:
週一至週五,上午10時至下午7時。週六:中午12時至下午6時。
陸、申辦流程:
一、申辦本人請攜帶有效身份證件。(一人限申辦一張)
二、台北客服中心填寫申辦資料。
三、繳交工本費用150元。
四、現場領取申辦收據。
五、七日(工作天)後至原申辦處領取卡片
柒、悠遊記名卡申辦須知
一、悠遊記名卡申辦方式
(一)悠遊記名卡(以下簡稱本卡)乃根據台北智慧卡票證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公佈之「台北IC卡票證發售及使
用須知」(以下簡稱使用須知)和本申辦須知發行。
(二)本卡不含押金,可用金額為0元。
(三)本卡每人僅限申辦一張。超過一張時,如需掛失,則本公
司將全部卡片掛失。
(四)限本人申辦,恕不接受委託申辦。
(五)本卡申辦時請提供附照片之有效身份證件,以供審核是否
本人。
二、本卡使用說明
(一)收到本卡後,請立即在卡片簽名欄上簽名並妥慎保管。
(二)本卡僅限本人使用,不得轉借、讓與。如有轉借、讓與情
事,本公司有權拒絕提供該卡之服務。
(三)如不再使用本卡欲申請退卡退費者,仍可保留卡片並退回
卡內可用餘額,唯卡片將無法再加值、使用。
三、本卡遺失時之處理與責任
(一)本卡具掛失功 能,若本卡遺失時,應儘速聯絡悠遊卡客服
中心412880,辦理掛失停用手續,申請人須承擔自辦
理掛失確認後12小時內之損失。
(二)申請人申請掛失退費時,本公司將退還掛失確認12小時後
卡片內剩餘可用金額,無須負擔掛失費用。
(三)本卡經掛失後,若仍欲使用悠遊記名卡,須重新申請新卡
,並另外繳交申請費用150元。
(四)本卡經掛失確認後,恕無法取消掛失。
四、客戶資料
(一)申請人同意提供個人基本資料予本公司,進行提供資訊服
務、統計及市調分析等參考依據。
(二)本公司得依法令規定蒐集、電腦處理、國際傳遞及運用個
人基本資料。
(三)部份個人資料將被儲存或印在本卡上,請申請人妥善保存
本卡。
(四)調?交易明細需酌收手續費20元起,超過A4大小每張
加收5元。(限近一個月)
(五)申請書所填寫之資料如有異動,請務必通知本公司更改,
以確保申請人權益。
五、其他
(一)其他使用相關細則,均依公告之「台北IC卡票證發售及使
用須知」,並參照交通業者所公告之規定施行。
(二)本公司保留修改相關規定之權利。